关于做好2021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(助)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2022-03-07
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有关通知要求,现将我校2021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(助)学金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
一、评选范围
我校新疆籍学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奖学金申请条件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.自觉维护民族团结,与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;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.学习成绩优秀;
6.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,关爱他人;
7.能较好掌握国家通用语言。
(二)助学金申请条件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.自觉维护民族团结,与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;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.勤奋学习,积极向上;
6.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,关爱他人;
7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简朴。
三、奖项设置
分为奖学金和助学金两类。
四、名额分配和奖助额度
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分配给我校2021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(助)学金名额如下:
一等奖学金2名
二等奖学金3名
助学金2名
五、评选程序
1.学生本人申请
学生可根据奖(助)学金申请条件,向所在学院提交《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学金申请表》或《安徽省光彩援疆助学金申请表》(其中“考察课成绩是否全部合格、综合成绩在校新疆籍学生排名是否在前30%以内”下方空格内须手工填写)。
2.学院初评公示
学院根据评选条件,结合学生实际,按照每学院不超过1人(奖学金或助学金)的推荐名额进行评选、推荐。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学生处。
3.学校评审推荐
学校党委和学生处组织评审组对各年级推荐的奖(助)学金人选进行评审,确定7名学生作为2021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(助)学金推荐对象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报送省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处。
六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,终止该学生资助
1.书面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;
2.受奖励或资助学生违反校规受到处分的;
3.受奖励或资助学生有明显破坏民族团结言行的;
4.受奖励或资助学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或法规受到处罚的。
七、评选推荐时间
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1日。
经办老师:李飞
联系电话:18895636529
电子邮箱:1195285832@qq.com
宿州中原航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处
2022年3月6日